融资担保牌照收购条件
融资担保牌照收购条件
(一)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
1、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投资的就是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2、查名表格(名字 3-10个,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地址、全体投资
人签字)
3、深圳地区名 企业名称(字号) 贸易(行业名) 有限公司(类型)
4、提交各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名
5、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分局到市工商局审核后确定名称是否可用)
(二)注册审批
1、各地区金融办:融资性担保业务许可证,高管及独立董事资格。2、工商局:营业执照。
3、注册资金:各地有所不同,但不得低于 500 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金。
提交材料:
1、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
等事项。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章程草案。
4、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5、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 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6、拟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资格证明。
7、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8、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9、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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