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牌照收购条件
典当行牌照收购条件
我们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金融牌照的办理与并购,许可资质办理并购,常做的有:典当行许可证、融资担保许可证、小额贷批复;保险类:保险代理许可证、保险公估、保险经纪牌照的收够与并购。(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典当行章程;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拟任法定代表人和gaoji管理人员简历;
(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企业申报。申请人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商务部审查。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商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三、办理批件。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四、办结。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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