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易所挂牌办理要求
金融资产交易所:
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累计纳税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金交所:对企业项目没有特殊要求,场外交易,不监管企业项目,只审查挂牌企业底层资产,一般以备案“核准”制的方式发行,企业对自己的债务融资提供一定的增信措施就可以发行定向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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