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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和私募证券基金公司有什么区别?

发布:2022-12-15 16:31,更新:2024-05-13 07:00

1.营业执照/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合伙型、公司型基金备案必备文件

只有合伙型、公司型的基金产品,中基协的系统会要求上传此项文件,契约型基金不需要上传,因为契约型基金不存在组织结构。需要明确的是,这里要上传的是基金产品的营业执照,而非基金管理人的营业执照。

2.《备案承诺函》——备案必备文件

以基金业协会新模板为准。

3.《基金招募说明书》—备案必备文件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投资者了解基金的基本也是重要的文件之一,是投资前的必读文件。需要经过管理人盖章。

4.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公司章程——备案必备文件

2019年12月22日,中基协正式发布基金合同指引1-3号,指引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三类,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指引方式。

因此,在制作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基金合同时,要对应具体的合同指引要求,对文件进行制作。

可以以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新模板结合自身产品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不论是证券类基金还是股权类基金,都可以选择不托管。如果基金选择不托管,经常会遭遇中基协的一类反馈意见,即要求上传所有投资者签署的《无托管协议》,《无托管协议》中需要明确说明“本基金无托管”。按照基金合同指引,无托管的基金产品,需要在基金合同内说明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以及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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