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的10大涉税风险点及解决方法
第一个风险点,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入账。我们先来思考一个问题,没有发票会计上允许入账吗?举个例子,财税2018第54号文件规定,从2018年的1月1日到2020年的12月31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除了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税法上允许一次性扣除了的固定资产,还需要确认吗?当然需要确认,不然资产负债表明显就会失真。会计是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而税收是按照税收法律的要求进行处理。两条线没有交集的时候各自延伸,有交集的时候就要进行纳税差异调整。所以上面我们问的问题就有答案了,原理是一样的。没有发票,会计上依然允许入账,但是税法上会出现不得税前扣除的情形。那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扣除。在准予扣除的基础之上,18年的28号公告又给出了详细的范围和操作细则,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虚开以及填写不规范,通通属于不合规的发票,不允许税前扣除。对于私自印制、伪造、虚开,这些明显是涉税犯罪的行为,我们暂时不做讨论。毕竟企业打开门做生意,谁也不想把自己弄进铁窗铁栅栏里边呆着。我们今天主要关注的点放在填写不规范这5个字上面,什么是填写不规范?所有的发票理论上应该一次性填开,项目齐全不缺章,没有虚假取得。那么你说什么叫理论上呢?那是因为真正的在实务操作当中,比如你购买住宿服务,单价类型这些东西你都可以填。但是你说到像数量、规格、型号这些,可填可不填。我们在开具的时候,像数量如果住一天那就是一,住两天是二,那规格型号如何来填?这里有可能会出现税企争议,但是不影响。关键点在于填写的时候,重点项目是不能缺失的。比如1张发票,收款人复核人都是空白的。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统统没有,因为它是一个汇总的,他说详见销货清单,就直接给了一个金额,连税率都没有,这就是属于一张填写不规范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