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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代开属于虚开发票吗?有什么其他风险吗

发布:2023-01-05 13:26,更新:2024-04-29 07:00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


根据自然人代开的相关法律依据,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有个人,还有单位,临时取得的收入,如果需要开具相关的发票的,税务的机关部门可以进行。自然人有去税务局开具发票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真实的业务存在的,如果没有真实的业务,那么去开发票,不管是开什么品目的发票,都是属于虚开。虚开发票是违法的,相信很多的人都知道。


自然人代开是代开个人经营所得,也只能开普票。开不了专票。

1. 代开不要变名,要如实填写所有信息,否则按虚开处理。


2. 自然人的地点,**选择自然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支付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者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委托的第三方去票、缴纳税款,或者选择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还有工程的施工地。


3. 自然人代开的发票,因为是个人和企业产生的业务,个人有了收入,那产生的个税自然是个人承担。


4. 纳税项目的风险,自然人的内容,一般是劳务报酬和经营所得,但实务过程中,很多人把居间费、设计费、咨询费等等,应该申报为劳务报酬的经济内容,也申报成经营所得,认为这样可以少交税款,但其实风险巨大!该怎么报就怎么报,要去税务局办的业务,眼皮底下贪便宜,得不偿失的。


5. 很多企业利用自然人代票,并不是真的和个人有往来,而是想解决年度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员工奖金、企业非正常支出的问题,包括采购当中,没有按规定取得发票这些场景。在这些场景下想要用代开进行补救的话,那么本质上发票的交易事实、价格、对象全部都是虚构,甚至有时候还会不惜冒用他人的身份证、银行账号。这种事情不用多说,就是虚开,风险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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