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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基协对于新备案的管理人的人员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 2023-02-02 20:57 更新时间: 2024-06-27 07:00

(一)【高管定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的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点评】证券类高管均需有基金从业资格;非证券类高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需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他高管可以没有。合规/风控负责人必须要专职。
(二)【资格认定】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高管人员通过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基金从业资格,仅适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点评】资格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一、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6年及以上,且参与并成功退出至少两个项目;

二、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实收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且从业12年及以上;

三、从事经济社会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

四、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从事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教学研究12年及以上,并获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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