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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出具要求

发布时间: 2023-02-12 18:49 更新时间: 2024-06-27 07:00

什么情况会需要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

1、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申请材料。

2、对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

 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心中装着百姓,手中握有真理,脚踏人间正道,我们信心十足、力量十足。面向未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在新时代新征程创造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为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按照上要求补提《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

4、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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