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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全国保险代理

发布:2023-03-24 22:39,更新:2024-05-05 07:00

保险经纪公司转让对人员的要求如下:

保险经纪机构拟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报经中国保监会核准: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

  3、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5、诚实守信,品行良好。

  从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前款第1项的限制;担任金融机构**管理人员5年以上或者企业管理职务10年以上,可以不受前款第2项的限制。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桥东龙凤山下
  • 邮编:102200
  • 电话:17319181913
  • 联系人:孙女士
  • 手机:173191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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