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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公司主体注册条件

发布:2023-09-20 15:52,更新:2024-05-17 07:00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流程1、产品设置阶段。2、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3、基金运作实施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申请私募基金的条件有:
1、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法登记;
2、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标明“私募基金”等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的字样;
3、出资人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4、其他条件。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桥东龙凤山下
  • 邮编: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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