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319181913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走逃企业?

发布:2024-04-17 07:55,更新:2024-04-30 07:00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走逃企业:


  1. 不进行纳税申报:长期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2. 隐瞒收入:故意隐瞒实际收入情况。

  3. 虚假申报:提供虚假的纳税申报信息。

  4. 大量开具发票后失联:如开具大量增值税发票后无法联系。

  5. 资金异常:资金流向与业务活动不符。

  6. 无实际经营场所:无法提供有效的经营地址。

  7. 账簿凭证缺失:不能提供完整的账簿和凭证。

  8. 逃bishui务检查:故意躲避或阻挠税务机关的检查。

  9. 税务登记信息虚假:登记信息不真实或存在造假行为。

  10. 异常的增值税进销项:进销项比例异常或存在其他疑点。

  11. 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可能暗示存在问题。

  12. 被举报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被认定为走逃企业将面临一系列的税务处罚和监管措施,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务合规。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桥东龙凤山下
  • 邮编:102200
  • 电话:17319181913
  • 联系人:孙女士
  • 手机:17319181913
  • Email:hjhr@huijiaed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