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产品如何快速发行?
1、产品发行主体
从实践中来看,私募基金大多以银行为主。银行作为资金管理中心,一般都会通过发行银行理财产品时的募集方式,或者是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及非银行理财计划时的募集方式。这类机构通常有很强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度,而且管理经验也很丰富,所以在私募行业中经常能看到他们发行产品或是委托私募机构发行产品。但是,这种方式发行门槛比较高,一般都在1000万元以上起居室,或者也会采取信托、理财基金等模式来发行产品。除此之外,一些小型私募基金公司或是其他类型私募基金公司也会在银行之外开展私募产品发行业务。此外,对于一些规模较大并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又对资金需求较为迫切者,私募基金管理人也可与银行合作来进行私募理财产品发行业务或委托银行来进行私募理财产品发行业务。
2、股东资质
由于大多数的私募基金都会有股权激励,所以股权激励机制就是基金管理人通过各种手段对基金经理进行激励,促使其成为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一起管理私募基金产品的一种手段。因此如果没有良好资产配置能力或股权资源不足,很难成为基金经理团队中的一员。所以首先要考察股东是否具备较高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3、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备案。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依法登记于私募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备案材料清单如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表;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确认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私募基金募集情况说明;银行存款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书、登记备案申请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和风险揭示书。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报送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不受前款规定期限限制。
4、产品实操备案
2020年3月20日,协会发布《关于公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随着协会对产品备案标准和要求的逐渐明确,后续管理人协会的沟通效率和办理效率也会有所提升,但这并不代表审核要求的放松,管理人依然要严格把握递交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