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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区税务稽查解决电话

发布:2024-04-23 07:10,更新:2024-05-03 07:00

北京企业滞纳金的处理办法如下:

  • 旧规定:纳税人缴纳欠税时必须以“配比”的办法同时清缴税款和相应的滞纳金,不得将欠税和滞纳金分离处理。例如一家公司产生欠税200万、滞纳金40万,若该公司筹集120万用于清缴欠税,根据“配比”要求,此120万中用以缴纳税款的部分为100万、用以缴纳滞纳金的部分为20万。也就是说,“清欠”后该公司还有欠税100万、滞纳金20万,并按100万欠税为基数继续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

  • 新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

北京企业税务稽查解除的方法可能因稽查原因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解决方法:

  • 了解具体情况:需要了解造成税务稽查的原因,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

  • 补充申报:如果发现之前有未申报或少申报的情况,需要及时进行补充申报,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等。

  • 清理债权:对于已经欠缴的税款和滞纳金等,需要进行清理,并与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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