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4-06-27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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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法律依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私募基金财产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订立书面的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宜。
基金合同应当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必备内容。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使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形式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基金。
我们主要经营;股权收转并购、各类许可审批、
资金服务:(摆账、亮资、走账、趴账、审计验资、银行冲量、美化报表摆账)
金融牌照:(融资担保、典当行、小额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资产、转贷公司)、
保险牌照:(保险经纪、保险代理、保险公估、保险兼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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