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7319181913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发布:2023-01-07 03:23,更新:2024-05-20 07:00

(一)【内控基本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相关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申请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二)【资本金满足运营】作为必要合理的机构运营条件,申请机构应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方向,确保有足够的实缴资本金保证机构有效运转。相关资本金应覆盖一段时间内机构的合理人工薪酬、房屋租金等日常运营开支。律师事务所应当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备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所需的资本金、资本条件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收资本/实缴资本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中予以公示。

需要成立私募基金公司的老板,可以打电话联系我,更多的详细备案要求和新规政策一一为你解答。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白浮桥东龙凤山下
  • 邮编:102200
  • 电话:17319181913
  • 联系人:孙女士
  • 手机:17319181913
  • Email:hjhr@huijiaed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