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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产品都需要托管吗?

发布:2023-04-13 10:21,更新:2024-06-27 07:00

私募基金产品都需要托管吗?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与此同时,中基协备案系统中,募集监督协议是必填项,因此私募基金必须要有募集监督机构。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也就是说私募基金可以托管,也可以不托管。

募集监督机构必须有,托管机构或有。没有托管的情况下需要在风险揭示书中“特殊风险揭示”做如下说明:私募基金按照本合同约定不进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管理职责,在保障资金安全措施、监督投资运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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