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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办理程序

发布:2023-04-12 11:52,更新:2024-06-27 07:00

(一)清算开始程序: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清算开始,系统在校验后自动通过。

(二)清算完成程序:包括申请、核查、退回补正、办结、结果公示等。

申请: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https://ambers.amac.org.cn)填报私募投资基金清算相关信息、上传清算材料并提交。

核查:指清算材料齐备性核查和形式合规性核查。其中,清算材料齐备性核查,指基金业协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清算申请材料清单》对私募投资基金清算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反馈;形式合规性核查,指在清算材料齐备的基础上核查私募投资基金清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要求。

退回补正:指经核查后,基金业协会就相关问题反馈补正意见,并将申请退回给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补正意见修正相关信息、补充相关材料并再次提交。

办结:指基金业协会对私募投资基金的清算完成申请作出办理通过的意见。

结果公示:指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信息公示界面(https://gs.amac.org.cn)将私募投资基金公示信息中的运作状态更新为已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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